關于開展全市大型科學儀器資源數據采集工作的通知
時間:2018年04月13日 點擊次數:6098
各縣市區(qū)科技局:
為充分發(fā)揮我市大型科學儀器資源優(yōu)勢,促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,按照市政府要求,建立我市大型科學儀器資源共享服務平臺,同時進入國家、省科學儀器共享網絡系統(tǒng),充分發(fā)揮我市大型科學儀器在更大范圍內為科技創(chuàng)新型企業(yè)服務。根據市政府的統(tǒng)一規(guī)劃和部署,在全市開展大型科學儀器資源數據采集工作,請各縣市區(qū)科技局通知管轄范圍內的重點實驗室、工程技術中心、檢驗檢測中心盡快圓滿完成此項工作,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數據采集范圍
(一)按照《大型科學儀器分類標準和編碼規(guī)則(試行)》所確定的13個類別范圍進行采集,屬于此標準的儀器均在采集范圍內。
(二)國產大型科學儀器單臺、套原值10萬元人民幣以上,進口大型科學儀器單臺、套原值2萬美元以上的屬采集范圍;
(三)上述(一)、(二)項所涉及的科學儀器擁有單位(含各類型企事業(yè)單位)均在采集范圍。
二、數據采集方式
本次數據采集擬采取電子表格填報方式,“電子表格填報”是指儀器單位通過訪問網盤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GUBO2iwDoUMoc-8yWRcZQg下載“ 大型儀器資源.rar”文件,按照“電子表格填報用戶操作說明”要求填寫完電子表格后,打印“儀器單位信息表”一式兩份并加蓋公章,打印“儀器數據信息表”、“ 儀器機組人員信息表”和“儀器服務案例表”一式兩份,連同電子數據4月20日以前一并報送市科技局科技服務中心(電子郵箱[email protected],聯系電話:5812655)。
三、數據采集要求
(一)全市大型科學儀器資源數據信息采集工作十分重要,各有關單位要指定專人擔任聯絡員,負責數據信息采集、審查、匯總工作。
(二)“儀器單位信息表”由單位聯絡員填寫打印(一式兩份)并加蓋單位公章。“儀器數據信息表”和“ 儀器機組人員信息表”由本單位儀器管理人員填寫打印(一式兩份),由單位聯絡員匯總。
(三)填表所需查詢的數據嚴格按照附件6、7中國家標準規(guī)范填寫,不得隨意填寫。
(四)科學儀器中心指將科學儀器進行集中集約管理、推進科學儀器協作共用而設立的大型科學儀器管理機構。包括相關部門認定和管理單位自行成立的科學儀器中心。
(五)本單位如果已制定有關于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管理的相關制度,請一并提供制度的電子版。
附件:1.電子表格填報用戶操作說明
2.儀器單位信息表
2、儀器單位信息表.doc
3.儀器中心數據信息表
3、儀器中心信息表.xls
4.單臺套儀器數據信息表
4、單臺套儀器信息表.xls
5.海關監(jiān)管信息表
5、海關監(jiān)管信息表.xls
6.大型科學儀器分類標準和編碼規(guī)則(試行)
6、大型科學儀器分類標準和編碼規(guī)則.rar
7.中華人民共和國學科分類與代碼國家標準 (GBT13745-2009)